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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7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26

鄂尔多斯市万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纳林陶亥镇满赖村苏家粱社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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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万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包府公路东60m处现有尾坑进行土地生态修复,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万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纳林陶亥镇满赖村苏家梁社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项目。项目性质:新建。拟建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满赖村苏家梁社包府公路路东60m处。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复垦区总占地面积为54.61hm2,回填矸石约1474.4万m3,主要利用周边矿区煤矸石将尾坑进行填充、平整、覆土,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绿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链接:https://eyun.baidu.com/s/3oAt3tyi密码:6eY3.2。纸质版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万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项目负责人:张万义

联系电话:1554078277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链接:https://eyun. baidu.com/s/3snsbrj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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