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瑶通讯员田靖伟)为进一步夯实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基础,全力配合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指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看守所巡回检察制度,推进检察业务与监管工作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共同保障司法程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正确实施,5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联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反馈会议,会议由监所管理支队党委书记姚江宝主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翔、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杰出席会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邢浩宇、旗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驻监工作检察长、各看守所驻所检察官、监所管理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旗县公安局分管监管工作局长、市区看守所班子成员、旗县看守所负责人和戒毒所负责人、市拘留所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邢浩宇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读传达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在反馈意见中肯定了全市看守所在服务司法诉讼、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安监所安全稳定、忠诚履行公安监管职责等方面的工作成绩,同时详细通报了此次巡回检察全市看守所发现的五类22个问题,对下一步全市看守所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沟通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云翔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公安监所感谢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并作了整改表态发言。云翔在讲话中强调,全市看守所要认清监管工作职责,全面认领巡回检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整改目标,精准发力,以虚心接受的态度、严抓整改的力度,实现新时期公安看守所执法工作转变,推动看守所执法高质量发展。
刘杰代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递交了看守所巡回检察建议书,对本次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反馈工作进行总结。他在讲话中指出,巡回检察工作旨在强化检察、公安合作,针对公安监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同向发力、同向思考、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希望各级公安机关予以高度重视;各看守所与派驻监察室要以此次巡回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工作做好、做实,坚决维护好监管场所秩序稳定,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努力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共赢多赢,全力服务首府法治工作大局,推动首府公安监管工作迈上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