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解决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等非诉方法,成功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案件,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就近化解”的工作目标。
突出服务群众,构建非诉纠纷解决新格局。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该局联合卓资县人民法院、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卓资县交管大队、卓资县信访局,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的“四调对接”机制,强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主动申请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突出平台建设,打造非诉纠纷解决新载体。该局建立了“线上+线下”调解新模式,线上平台收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上门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置,以12348热线、政务网站和掌上调解APP为依托,以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点、村级法律顾问、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支撑,构建起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
突出强基固本,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新高度。该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调解先行”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枫桥经验”专项行动,以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牵头部门,形成了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目前,该县8个乡镇、109个行政村、13个社区已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配备人民调解员445人,矛盾纠纷排查员基本实现了村民小组、社区全覆盖。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联合卓资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专款专用,所有调解成功的简易案件补贴由原来的每件10元提高到每件50元,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郭成贾雪健王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