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数字检察各项工作要求,以“四坚持四强化”的数字检察工作思路,大胆尝试,积极探索,系统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坚持高点定位,强化顶层设计。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思想,把数字检察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数字检察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任成员,坚持专班制、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党组会研究“三查融合”、数字检察工作相关议题,并开展数字检察专题学习和工作调度会。研究确定“学习文件转理念、对照先进找差距、融合数据打基础、直接拿来善借鉴、结合实际建新模”的梯次推进路径,并制定了《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坚持理念先行,强化学习培训。把数字检察纳入每周一能力建设大讲堂内容进行集体研讨学习,认真反复学习最高检和自治区、市院数字检察新部署新要求。组织检察人员学好用好自治区、市院的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早、有实效的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模型,在学习借鉴中结合本院实际开拓思路,提出数字监督建模建议。
坚持数据整合,强化信息共享。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紧扣地方特色和检察工作实际,加强与杭锦旗大数据中心、其他行政单位之间的对接沟通和信息共享,整合多源头业务数据,积极探索政法机关间数据共享要求、范围、标准、方式,针对数据共享中的难点堵点,拟建立数据管理台账,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坚持重点突破,强化整体推进。紧扣检察业务重难点、当前工作实际和一线检察人员内生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业务部门为单位建立线索研判小组,着手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跟进立项目、编方案、做研发、推应用,实现以信息化助推检察业务工作,主动创新,积极探索,目前已完成自主研发“人民法院滥用简易程序法律监督模型”并开展具体应用。 (伊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