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关系到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是公安事业长足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赤峰市公安机关坚持“一二三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培训工作。
“一个方案”统领
高标准谋划执法培训工作
按照全区公安机关“抓整强树”专项活动要求,赤峰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赤峰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执法培训实施方案》,方案从七个方面高标准谋划执法培训工作。赤峰市公安局、各旗县区公安(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基础培训、提升培训、专业培训等培训。基础培训实现民警全覆盖,提升培训实现法制员全覆盖,专业培训实现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赤峰市公安局将培训内容与各旗县区法制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相对应,设定培训主体、参训学时、培训频次三方面内容,通过考核评价内容的设定,对市局、旗县区分局、基层所队的执法培训任务进行明确。
“两项制度”保障
全覆盖推进执法培训工作
赤峰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培训教员评聘制度》两项制度,保障全市公安执法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针对执法培训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内容,设定开展50人以上集中执法培训、法制员开展本所队执法培训、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培训任务三项绩效考核项,集中培训、突出全面,所队培训突出重点,上级执法突出理念,全市各旗县区公安(分)局组织的集中执法培训和所队执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前报备、培训中监督、培训后审核,注重培训数量和培训质量双提升,将全市公安执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
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培训教员评聘制度》。赤峰市公安局建立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培训教员评聘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建设一支懂法律知识、懂执法办案、懂执法监督管理、会教学“三懂一会”公安执法培训教员队伍。经过各地推荐和市局评审,2023年度全市建设了一支26人的执法培训教员队伍,预设50项培训课题,聘期为一年。积极组织全市执法培训教员在全市执法培训和本地执法培训中授课,市局将优秀授课视频在支队执法培训栏目展播,结合参训学员的反馈,作为执法培训教员第二年评聘的条件,保证全市执法培训教员的质量和培训课题不断提高完善。
赤峰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民警常态化培训如警衔晋升培训班、专业警种培训班中设置执法培训课程,由全市执法培训教员参与教学,扩大执法培训授课范围。
“三层级”推进
高质量开展执法培训工作
在推进全市公安执法培训过程中,压实市局、旗县区分局、所队三层级执法培训责任。市局落实集中培训任务,组织法治讲堂、法制员集中培训、法制民警集中培训、执法巡查人员集中培训等,旗县区分局落实分警种培训任务,每月至少组织50人以上集中执法培训2次,旗县区基层所队每月组织所队培训40次。按照市局、旗县分局、所队三层级推进执法培训任务,全市公安机关每名执法办案民警完成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法制员不得少于60个学时,法制民警不得少于80个学时的培训目标。
赤峰市公安局通过“一二三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执法培训工作。3月13日至17日,市局举办了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第一期120人法制员集中培训班;4月23日至26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62人的法制民警和执法巡查人员培训班;5月份筹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第二期法制员培训班,实现了对全市法制员执法培训全覆盖。市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法治讲堂”4期,各旗县区公安局开展50人以上的集中执法培训47次,所队开展执法培训691次。2023年第一季度,赤峰市检察机关通知撤案、证据不足不起诉、纠正违法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徐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