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额莫勒讯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四起房地产公司起诉房主索要购房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涉及了诉讼时效期限的问题。
作为被告的房主对拖欠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房地产公司抱怨重重甚至恶语相加,并纷纷表示,要提出反诉申请。原来,他们之所以拖欠购房款是因为小区房屋墙体在三年前就开始严重损坏和发霉,房地产公司却对此不闻不问,没有及时进行修缮。现在房主想起诉房地产公司,却因当时没有取证保全和及时诉讼而错过时机。最终在承办法官细心的沟通和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积攒多年的恩怨得以化解。
(田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