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方案中国平安2022年实现归母营运利润1483.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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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05

“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

二、活动时间

启动时间为2023年4月下旬,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三、参加范围

信访系统全体干部。

四、征文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

五、征文要求

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2000至3000字;建议提供文章相关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六、作品报送

各盟市信访部门负责发动征集,并择优推荐不少于2篇不超过10篇(含10篇)作品。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请将“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作品推荐汇总表》及作品、作品附图等,报送至自治区信访局邮箱:nmgxffcfh@163.com。邮件标题以“我与《信访工作条例》征文+盟市”结构命名。

七、刊发方式

1、自治区信访局择优向《法治日报》报送,法治日报新媒体将开设专栏,择优刊发作品,国家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

2、《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媒体择优刊发,自治区信访局、司法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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