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方案中国平安2022年实现归母营运利润1483.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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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05

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各盟市信访局、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各有关单位:

自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大力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条例》落实年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信访局、司法厅定于今年5月份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一)媒体宣传。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采写刊发《条例》实施一周年综述稿件。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交流座谈会召开,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提高传播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宣传日。5月5日,自治区及各盟市信访部门联合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为党和国家发展献计献策,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三)主题宣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访工作实际,以丰富多彩形式宣传解读《条例》。广泛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培训,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四)宣传《条例》主题征文。自治区信访局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重点征集信访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方案,认真推动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各项学习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深入”(“四个结合”即结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推进大兴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八五”普法、结合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四个深入”即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全媒体宣传、深入开展宣讲研讨、深入开展建章立制),推动《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确保《条例》在我区落地见效。

联系人:

郭鹏霄电话:0471-4827112

白春华电话:0471-4827053

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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