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以及乌兰察布泓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附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享有的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乌兰察布泓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泓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联合通知上述转让事宜。
请附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立即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以及乌兰察布泓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等清偿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义务主体履行清偿或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
乌兰察布泓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基准日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