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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26

大力推进“四同步”春耕生产有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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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四同步”全力保障春耕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农民法治意识。线下互动+线上宣传,开启“零距离”普法模式,组织律师入户下田现场解答涉农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升农民法治素养。

同步推进法律服务,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优化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拓展涉农援助范围,及时受理春耕生产期间遇到的各种坑农害农案件。

同步调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瞄准春耕备耕期间较易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农资购销等矛盾纠纷,着力开展春耕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同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安全春耕环境。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关注农村牧区社区矫正对象春耕备耕情况、生产生活需求和思想状况。对在春耕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帮扶。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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