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凭借温情执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骨头案”。
孙建某、孙士某向孙金某借款60000元,并口头约定利息为3.5%。贷款期间,被告给付了原告部分利息,但却未能按时还清借款,孙金某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等信息逐一进行了查询,但却一无所获,且被执行人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今年8月份,执行法官历经辗转,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孙建某,但其却表示自己没钱履行。正当执行法官准备拘留被执行人时,孙建某的女儿给法官写了一封信,向法官述说了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及孙建某的病情,恳请法官体谅她们一家人。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孙建某确无能力支付全部欠款,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承诺将不遗余力地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先支付5000元,剩余部分将尽自己最大努力逐步偿还。 (袁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