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尔讯乔某某申请执行与乔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乔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乔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当天,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乔某传唤至执行局,被执行人辩称,未给付孩子抚养费是因为自己见不到孩子。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为其认真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即履行了相关义务。此案的快速执行,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崔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