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邵某袭警一案。该案是2023年1月1日起阿荣旗人民法院执行《阿荣旗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规则(试行)》以来首例适用速裁程序的袭警案件。
2023年1月26日17时,被告人邵某在阿荣旗那吉镇其亲属家中与妻子于某发生争执,随后于某报警,那吉镇第一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安排民警胡某、辅警鲁某出警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劝离被告人邵某未果后,决定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邵某拒绝配合并踢打民警,随后那吉镇第一派出所民警张某、辅警卜某、王某到场支援,在强制带离邵某过程中,民警胡某嘴部遭到邵某攻击,并将民警张某手部咬伤,后经阿荣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阿荣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示: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秉持依法严惩的态度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鄂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