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日前,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4月1日13时30分,赤峰市交管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红山区三道街与红峰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蒙D号牌的红色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驶近警车附近时突然掉头想驶离。执勤民警立即拦停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赵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赵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移交案件至检察机关。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光是嘴上说说,更要落实在行动上,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拒绝酒后驾车,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张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