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杨立矗)4月6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移送起诉的10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宣判。这是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红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简案快办工作机制”以来的首批案件。
为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提高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办案质效,加强公检法诉讼衔接工作,提升整体联动效能,3月17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与红山区人民法院、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共研共商,对“简案快办工作机制”的法律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流程、案件范围、各自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达成共识,并联合签署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是“公检法”三方依托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搭建的“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开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快速审裁工作,此类案件全部适用速裁程序,统一案卷标准,简化法律文书,确定专人或专案组办理,集中批量移送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宣判、集中送达判决书、集中送看执行。
4月3日,交管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10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移送至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4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到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4月6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到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庭审判。案件从交管支队集中移送起诉、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审判仅用了3个工作日。
侦查阶段,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检察院积极沟通协商,对符合简案快办机制的案件,统一证据标准、集中移送起诉,保障了办案效率。审查起诉阶段,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权利义务,准确认定事实,在听取值班律师意见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提出精准量刑意见集中提起公诉。审判阶段,红山区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和诉讼流程规范的前提下,采纳了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精准量刑建议,实现了10起案件仅用时50分钟,平均个案5分钟高效庭审模式,当庭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使“简案”进入“快办”的轨道,全流程高效办案模式既能加强“侦诉审”三方的衔接合作,又能精准打击犯罪,提高办案质效,对有效整合本地公检法诉讼资源,减少司法资源耗散,提高结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将在赤峰中心城区逐步全面推开。
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加强与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红山区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结合本地办案实际进一步完善“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工作衔接“零缝隙”,简案提速不减质,打造“侦诉审”协作配合新名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