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民委决定命名380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城区新华东街消防救援站、回民区公园西路消防救援站、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赛罕区山丹街消防救援站、托克托县黄河大街消防救援站、和林格尔县博物馆东街消防救援站、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南路消防救援站等8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支队各级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始终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火灾形势稳定,有力维护了各民族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了首府地区各民族广泛交往、深度交融。
支队党委号召,各单位要以被命名单位为榜样,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谱写首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隆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