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讯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本着“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以理引导人、说服人、教育人,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5年春天,接某替冯某垫付小麦种子款11500元,冯某于2016年1月24日给接某出具了欠条,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接某多次索要,冯某一直拒绝给付,接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冯某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冯某仍未履行义务,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接某、冯某本是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本着“情理法”工作理念,法官决定走“温情”路线。积极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沟通,约定见面时间。见面后,没有常规式地摆事实、讲法律,反而从“唠家常”入手,缓解双方间冰封的气氛。待情绪好转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用生动朴实的话语向被执行人冯某释明法律法规,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另一方面做申请人接某的思想工作,向他说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希望申请人能够延长还款时间。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延期分批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截至目前,案款已经全部给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朱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