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人史文斌、付俊英:房屋买受人王俊梅、张福生自述向你们购买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科苑佳园街(巷)1号楼2单元4层中东号【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科苑佳园经济适用房一期34号楼3单元403】的房屋,现需要房屋转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配合房屋买受人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事宜。如到期未配合办理,相关部门将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房屋买受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房屋买受人名下。如房屋转让人或其他认为与上述房屋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以上如有异议,也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书面异议提交到呼和浩特市同德公证处。逾期未予配合办理或未提交书面异议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房屋转让人承担。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嘉林大厦3楼。联系电话:0471-5978550,15335555881
公告人:王俊梅、张福生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