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3.86hm2,总库容为1000万m3,填埋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的环保措施。无组织废气采取措施:洒水抑尘;大风天气禁止作业;限制汽车超载,超速;采用全封闭厢式车辆运送等;填埋作业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非作业区每日覆盖采用0.5mm HDPE土工膜,中间覆盖采用200mm厚压实粘土覆盖。堆场渗滤液收集于调节池处理后回用于堆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用于绿化或填埋区降尘洒水。设备及车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音等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itoGGo5-
oHmgOOzCWF6LJw?pwd=wvwk提取码:wvwk.2,纸质版。单位名称:包头巴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联系人姓名:刘瑞平;联系电话:0472-6221068;电子邮箱:brkfjsyxgs@163.com。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 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