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与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将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式为零星转让。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
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