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呼和浩特市鑫远汽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车辆营运证注销:蒙A62358,营运证号150101070209蒙A63216,营运证号150101070495蒙A66550,营运证号150106000691蒙AAD025挂,营运证150101072047蒙AAT772挂,营运证150106001801蒙AAU229挂,营运证150106001800
呼和浩特市鑫远汽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14日
■公告
被继承人张振荣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张振荣(男,1922年9月9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张连富,于2023年3月1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被继承人张振荣于2006年7月13日在包头市东河区公证处(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泰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张振荣将位于东河区站二街8楼13号楼房在其去世后指定由三子张连富一人继承。现张振荣已于2014年1月22日去世,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向被继承人张振荣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发出公告,请持有与张振荣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张连富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方正公证处
2023年3月14日
■公告
被继承人常福祥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常福祥(男,1944年3月15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常亮于2022年9月2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常福祥于2020年7月15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常福祥将其名下的财产:房屋的相关财产权利,位于青山区110国道以南环城铁路以北赵家店南村青福新城3-2107的房屋壹套,建筑面积:95.88平方米,《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6-0017080,在其去世后将上述财产属于自己的份额全部留给常亮(公民身份号码:150204197409020615)个人所有。现常福祥已于2020年8月8日死亡,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发出公告,请持有与常亮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后,我处将为常亮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方正公证处
2023年3月14日
■公告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文号:玉卫医催[2023]1号
张计拴(身份证号:152624196406012737):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2022年3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玉卫医罚[2022]3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53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缴至中国银行玉泉支行营业部并履行下列义务:按期缴纳罚款。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取《催告书》,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小区北门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补正公告
鉴于: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银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鄂尔多斯市庆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9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4月2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补正,现将债务人王智、刘怀利的债权[判决书号为(2018)内0627民初3294号]转让给鄂尔多斯市庆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债务人王智、刘怀利,保证人刘荣、王毅、石磊、王军、温旭东、郝千、刘怀忠、屈白虎、边疆、王存女、苏丽娜、杨雄、刘桂英、边翠鲜、王学则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
银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鄂尔多斯市庆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14日
■公告
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墨涵(呼劳人仲字〔2023〕98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4月17日9时在本委2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31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3月14日
■公告
内蒙古大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荣、孙娜娜、王慧栋、云娜(呼劳人仲字〔2023〕50-52、99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4月18日14时在本委1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3月14日
■声明
本人赵桂荣(身份证号:150103195704061523),持有内蒙古银行股权证书,登记姓名为:赵贵荣,股东编号:571,股权证号:yq-G0078,现本人声明如下:
一、本人持有上述股权证书为本人所有,本人一直以来姓名为赵桂荣,无曾用名,由于股权证之前为手工登记,在办理股权证时,由于本人未仔细核对,名字错登为赵贵荣。二、本人前述声明均为真实情况,本人自愿在《内蒙古法制报》公示60日,如确有股权证书登记姓名为赵贵荣在公示期内前来内蒙古银行主张权利,本人愿意配合内蒙古银行及权利主张人重新认定股权归属,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赵桂荣2023年3月14日
■公告
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参与人: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的杨志、杜丽成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执行过程中,以下集资参与人李秋元、曹富贵、,张玉花、袁巧仙、朱秀珍、金不召未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确认,严重影响案件的处置进度。为了加快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进度,特发此公告,请上述未核实、登记、确认信息的集资参与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字、确认。对逾期未核实、登记、确认的集资参与人,我院不再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确认工作,其实际损失金额及应退赔金额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确定的金额为准;对逾期未参与推选集资参与人代表的,视为同意其他集资参与人的推选结果,我院不再重新开会推选集资参与人代表,效力及于全体集资参与人。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3办公室;联系人:余小燕;联系电话:0477-8399122。注:1、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最好是四大银行一类卡),并提供联系方式。2、如委托他人代为核实、登记、确认信息及代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并提供本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4日
■公告
李胜利:
我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土消火认字[2023]第0002号),因对当事人李胜利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土消火认字[2023]第0002号《火灾事故认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复核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4日
■遗失声明
盛唐德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会法人资格证第一次的文件选举以及组建工会的批复遗失,声明作废。
陈祥将绿地集团呼和浩特置业有限公司的收据遗失,收据号:0114098,金额:485000元;收据号:0114099,金额:15000元,声明作废。
内蒙古集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0QXYXJ9E,声明作废。
不慎将内蒙古满都拉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契税收据遗失,收据票号:0008075,金额:14767元(壹万肆仟柒佰陆拾柒元整)。手续费、登记费收据遗失,收据票号:0008076,金额:598元(伍佰玖拾捌元整)。后期任何非本人持该收据到贵公司办理任何业务均属无效,特此声明。
孙雪峰、李小焦将回民区北二环路蒙利源住宅小区二期5号楼2单元202购房收据遗失,金额:254940元,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将人民银行签发的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失,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核准号:J1910011537901,账号:012101201090149022,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沙洲户外运动俱乐部人民银行签发的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失,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核准号:J1910013827201,账号:012101201090159147,声明作废。
杨常友,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坐落:奈曼旗振兴街中段北侧,土地面积:298.12平方米,证号:2009344号,声明作废。
内蒙古拓步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NAG8QX9)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石正营遗失士兵证,证件号码:兵字第20210047535,特此声明。
贾云生、王芳将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出具的呼市玉泉村镇银行转来购写字间款F-1506按揭贷款收据遗失,收据号:0744263,金额:920000元;购写字间定金F-1506收据遗失,收据号:0744387,金额:10000元;购写字间款F-1506收据遗失,收据号:0744417,金额:607472元,声明作废。
将鄂尔多斯市国礼陶瓷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公章、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工法证字第05070073号)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2023年3月14日
■声明
本公司从未自己或者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以“泰山酒业集团”名义以任何形式在二连浩特市开设办事处。我公司和任何形式的“泰山酒业集团二连浩特市办事处”等机构、组织或个人无任何关系,敬请注意!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孟凡军同志(身份证号150430197601202877),因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于2023年2月8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经多次电话及EMS快递与你联系未果,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5日内到公司(我公司驻敖汉旗众城环卫二楼人力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日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