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席徐宝诉被告杨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5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双龙(王双龙、王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甘东山诉被告双龙(王双龙、王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包长青:
本院受理原告韩金桩诉被告包长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宝音额尔敦(额尔敦):
本院受理原告韩金桩诉被告宝音额尔敦(额尔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七山(李齐山):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金桩农资经销处诉被告七山(李齐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孙赠格:
本院受理原告唐于海诉被告孙赠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5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赵长河: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中天振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赵长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白玉海:
中请人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中天振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白玉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赵福来:
本院受理原告铁柱诉被告赵福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2222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0日
李永全:
本院受理原告徐克勤与被告李永全、任马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内0824民初242号】,因被告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加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