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镁冲施肥、盐碱地改性专用肥技术改造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镁冲施肥、盐碱地改性专用肥技术改造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TTPzCmMhPntKGPISA0rNg?pwd=ec0c
提取码:ec0c
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地址: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
⑵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及周边5km范围内居民;
⑶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
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与意见一并发送至1634474762@qq.com;
⑷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2月23日至3月8日(10个工作日)。
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仲裁送达公告
王三耀: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与你关于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鄂仲字第00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选(指)定首席仲裁员声明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质证认证表、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案件监督权力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2023年4月1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2023年4月16日),并定于答辩和选定仲裁员及举证期满后的第30日(2023年5月16日)上午8时40分在我委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5楼511第二仲裁庭,联系人:塔娜,联系电话:0477-8381212、15134935224)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宋佳琪《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08年7月22日9时35分在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院出生,母亲:高淑坤,父亲:宋振海,出生证编号:H150124868,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脑高玛哈商贸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NBC8U73,声明作废。
2023年3月2日
■公告
曹丽(身份证号:152701199410180340);
高翠英(身份证号:152701196802080927);李珍雄(身份证号:15272819710322421X);訾俊丽(身份证号:152701196002223643);郭玉叶(身份证号:152701198907193927);张席维(身份证号:152701199401300013);杨占军(身份证号:15272619820324181X);郑伟(身份证号:152321198205074847),因上述人员购买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尚欠该公司房款、保证金至今未偿还,我公司已对上述欠款人员进行多次催收并已经公证邮寄送达,但上述人员未签收成功,特公告送达。
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3月2日
■公告
内蒙古浣然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秦可时与你单位劳动报酬案件(新劳仲案字〔2023〕5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3年4月6日14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