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国庆期间,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放弃休假,将犯罪嫌疑人蔚某从山西省朔州市押解回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8年6月2日晚上10时许,该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电话称:有人被捅伤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蔚某带回分局进行讯问。蔚某称:因和受害人的母亲存在经济纠纷,6月2日晚上,其约受害人到金川一小区附近,讨论和他母亲的债务问题时,将受害人捅伤。
据了解,当时嫌疑人被带回后,辖区派出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8月31日,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受害人构成重伤二级。蔚某构成刑事犯罪,被移交到刑警大队,这时,犯罪嫌疑人已经不知去向。
目前,犯罪嫌疑人蔚某已被刑事拘留。
(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