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掌握朋友微信密码,利用微信转账方式,趁朋友去卫生间洗漱,将其微信账户内4500元钱转入自己账户。日前,刘某(男,1992年生,辽宁人)因涉嫌盗窃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刑事拘留。
刘某与郭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到就连对方的微信支付码也知道。8月5日,受害人郭某留其朋友刘某在家里住宿。第二天起床后发现自己微信内的现金被人转走4500元,郭某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经调查,郭某的朋友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民警将刘某传唤至东胜区公安分局调查。经审查,刘某交代,8月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郭某家里留宿。第二天早上8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趁郭某去卫生间洗漱时,将郭某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打开,从郭某微信内转账4500元到自己的另一个微信,郭某走后,又将钱转到自己的常用微信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东胜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