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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7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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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杰与德力格尔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邓葳:

根据李云杰与德力格尔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李云杰已将其对邓葳的债权:2020年9月24日出借的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借款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利息),依法转让给德力格尔,与上述债权相关的其他附属权利均一并转让。现李云杰、德力格尔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邓葳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李云杰依法将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邓葳,请邓葳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德力格尔履行债务人的全部义务,偿还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借款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利息)。

特此公告。

转让方:李云杰

联系电话:15391135555

受让方:德力格尔

联系电话:19589251111

2023年2月22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家墅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C76JD7X7)将公章遗失,遗失声明。

不慎将律师执业资格证丢失,持证人:刘杰(身份证号:152801198509248318),证号:11508202010250487,发证日期:2020年10月22日,声明作废。

霍林郭勒天冠机械设备配件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581MA0NJ7T640)将财务章和法人章(朱敬帅)丢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盛京精神科诊所不慎将开户许可证丢失,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奈曼旗支行;核准号:J1997001065401;账号:0609037709200148316,特此声明作废。

2023年2月22日

■公告

内蒙古金彬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庞娥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2]第722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2月22日

■公告

内蒙古浣然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徐晓敏与你单位劳动报酬案件(新劳仲案字〔2023〕41号);本院受理白散丹与你单位劳动报酬案件(新劳仲案字〔2023〕42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4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2月22日

■仲裁公告

程锐(身份证号:152122198301176611)、李明惠(身份证号:152122198906061526):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程与你方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2]呼仲立字第8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格式文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答辩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函等。你方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你方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按照《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方可以从《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未选定则由本会主任指定赵恒檀为本案仲裁员,并定于2023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电话:0470-8217486。仲裁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F区一楼104室。)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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