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赵耀)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反诈中心经过深挖扩线、溯源追踪,抽丝剥茧,从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人员的关系网入手,对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全面开展收网行动,“断卡”行动捷报频传。
收网行动中,该中心先后抓获2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诈网络诈骗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计没收违法所得7900元,罚款54000元。其余人员给予惩戒。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