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贺光毅)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该旗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邱某犯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年4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邱某在其居住的酒店4楼房间内与他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将一台电子秤从房间的后窗户掷出,导致停放在楼下的黑色大众帕萨特轿车机盖损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从建筑物高处将电子秤抛掷到楼下导致轿车机盖损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予惩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