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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9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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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四队银行密码纸遗失,核准号:Z19100005986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车站西街支行,开户账号:15050170665508000001,声明作废。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支以下单证遗失:<空白保单>印刷流水号0000005290、0000152645-0000152650、0000005292、0001003563、0001023300、0001023830、0001283806、0001292628、0001305524、0001208674-0001208675、0001835026-0001835028、0000214328、0000104698-0000104702、0000072856、0000025131、0000104708-0000104712、0000025451-0000025460,总计共遗失空白单证42份。

张永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丢失,从业资格证号:152824197903283111,声明作废。

葛艳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412727198211290443,声明作废。

2023年2月8日

■声 明

鄂尔多斯市欣耀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原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印章全部作废,启用新备案编号“15062110025652-56”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自登报之日起,任何形式加盖非新备案编号印章的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我公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鄂尔多斯市欣耀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公 告

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天翔、尹路、段杰毅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2]第507号、[2022]第508号、[2022]第509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2月8日

■公 告

山东龙特卫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本委受理李连平(回劳人仲字〔2023〕9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李连平(回劳人仲字〔2023〕9号)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全额支付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2日拖欠的工资,合计人民币6200元。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仲裁公告

察右中旗鑫勒源汽贸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新万发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还款承诺书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1]第91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肖政,联系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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