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本报于2022年11月25日刊发的原告聂英诉被告吕伊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在“如不服本判决”后遗漏“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特此更正
内蒙古法制报社
2023年1月18日
■公 告
新城区聚星快餐店:
本院受理武文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2]第461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1月18日
■遗失声明
呼和浩特市快全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税号91150103M A0Q HJ AB96不慎丢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号:52960188000044793该分公司财务章,名章遗失,声明作废。
黄娜仁将身份证遗失,证号:152921197011020048,有效期限:2015年8月4日至2035年8月4日,声明作废。
宫西岭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11437065,声明作废。
宫西岭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11246576,声明作废。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