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债权人李凤飞将债务人闫锋、张学军、张煦明、郭耀峰等借债权人的叁拾万元借款及利息转让给受让人刘金。望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债务人将所欠本金及利息直接向受让人刘金支付。
通知人:李凤飞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