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按照尤俊成副厅长的批示和《2018年“十一”国庆节期间督察工作方案》,从10月1日至7日,采取电话督察、网络视频督察和实地督察的方式,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督察。
此次督察,厅警务督察处共组成两个督察组。一个电话督察组对厅机关,各盟市司法局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以及全区各监狱、戒毒单位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督察。另一个网络视频督察组,对全区监所已链接网络视频的单位进行了视频督察。其中电话督察104次,网络视频督察24次,实地督察厅机关政务值班3次,共计督察131次。
从电话督察情况来看,厅机关,各盟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全区各监狱、戒毒单位的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节日期间都能做到24小时在岗在位,没有脱岗、漏岗现象。从网上视频督察情况来看,全区各监所单位的干警执勤、值班、警容警纪、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各监所指挥中心值班室、生产车间执勤值班情况较好,监控视频图像清晰,管理规范有序。但在此次视频督察中,仍发现个别监所指挥中心的干警业务不熟练,不会操作监控设备。个别监狱干警放松警惕,未能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