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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8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23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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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茹:

本院受理原告刘伟诉被告银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内0102民初77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刘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曾杰诉被告刘玉森、刘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内0102民初5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木材总公司:

上诉人内蒙古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上诉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原审第三人呼和浩特市木材总公司行政征收或者征用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01行终6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张芳、赵永文:

本院受理原告乔俊厚诉被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内蒙古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为:(2021)内01民初6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常海明、丁润桃:

本院受理上诉人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常海明、丁润桃、巴彦淖尔市山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广山仓储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民终3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乾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宏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上诉人呼和浩特市乾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宋栓柱、内蒙古宏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民终40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王文清: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尊尼服装经销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4民初29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2)内0104民初2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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