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近日,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嘉尔嘎勒赛汉人民法庭受理了阿拉善左旗某银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交的支付令申请。经过审查后,该法庭向被申请人发出了电子支付令并送达成功,这是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首次使用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支付令省去了送达应诉材料、证据交换、开庭、宣判等程序,诉讼费用也低于简易程序,且支付令从受理到生效,平均时间缩短至15日,可以助推案件繁简分流、节约诉讼成本。
电子送达支付令更好地利用了集约化送达平台的优势,确保了被申请人及时收悉并尽快履行,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效率。
(王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