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6名当事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向执行法官由衷的连声道谢。苏某、刘某、胡某、李某、陈某、帅某6人大学毕业后,应聘至某公司负责网络运行工作,被执行人与6人口头约定了工资标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工资迟迟未发,6人多次索要未果后,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某公司向6人支付工资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一倍工资以及交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某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6人向赛罕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称不是不想给钱,因公司经营不善,给付不了。经承办法官一次次、一遍遍用真心、耐心、诚心与双方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赛罕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