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吹风会。会上,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后,内蒙古质监局牵头制定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据了解,《实施方案》从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完善质量提升政策和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内蒙古质量强区建设将取得明显成效,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
据介绍,《实施方案》结合了自治区实际情况,对内蒙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质量基础设施发展提出了7项量化指标。同时,《实施方案》确定了内蒙古11个重点行业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包括增加农林畜牧产品优质供给,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提升消费品质量,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原材料质量,提升建设工程与项目质量,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旅游和文化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对外贸易升级。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