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本月起实施包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丰硕国庆节期间我区免征公路通行费1.43亿元深化“金融+政务”合作 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及时推出实施方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蒙汉双语培训助力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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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09

国庆节期间我区免征公路通行费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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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国庆节期间,从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全区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小型客车574万辆,免收通行费1.43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小型客车344万辆,免收通行费1.1亿元;普通公路免收通行费小客车230万辆,免收通行费3251万元。

在此期间,内蒙古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按照“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提前部署,在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增加收费和疏导人员,协调路政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提高收费站口通行效率,以防止出现车辆等候拥堵或出现纠纷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继续在全系统推行微笑服务,积极主动地帮助过往的司乘人员,设立便民服务亭,通过“12122”客服热线和微信客服平台24小时在线服务,即时为群众提供了路况咨询等便捷服务。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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