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霞(居民身份证号码152728198201103627)于2022年12月14日将张月芳等20笔债权转让给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张月芳等20笔债权(债权明细附后)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利一并转让。
张海霞、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告知债务人、担保人及义务承受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自公告之日起,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义务承受主体(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等立即向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注: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张海霞
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