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恒裕丰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恒裕丰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以下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转让给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内蒙古中辉物资储运,抵押人: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准格尔旗天泽岛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恩河牧场有限公司、乌恩、闻建军。截止2022年6月21日尚欠本金:0元,利息:30040915.85元。内蒙古恒裕丰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法律规定的义务和相关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内蒙古恒裕丰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温格姆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