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赵耀)核酸检测是筛查感染者最有效的措施,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案,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刘某某、杨某某因无故多次不参加核酸检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1月21日,达拉特旗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吉格斯太镇某煤场内三名工人长时间未参加核酸检测。经查,郑某某等三人在明知煤场从业人员必须履行“一天一检”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在11月14日至11月21日之间,连续多日无故不参加任何核酸检测,无视政府发布的核酸检测通告,严重违反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郑某某等三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刘某某、杨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