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法院公告
第1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41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13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李瑛、张艳集资诈骗案退赔工作,案涉资产处置所得现金共计34361573.5元,经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申请,按照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鄂刑二初字第10号事判决书确定的集资参与人进行退赔,退赔数额以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与损失总金额按比例计算。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如各集资参与人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书面提出。

附件1:李瑛、张艳集资诈骗案件资金分配表

联系人:齐振远、李秉臻

联系电话:0477-3896865、0477-3896864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