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李瑛、张艳集资诈骗案退赔工作,案涉资产处置所得现金共计34361573.5元,经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申请,按照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鄂刑二初字第10号事判决书确定的集资参与人进行退赔,退赔数额以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与损失总金额按比例计算。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如各集资参与人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书面提出。
附件1:李瑛、张艳集资诈骗案件资金分配表
联系人:齐振远、李秉臻
联系电话:0477-3896865、0477-3896864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