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1月27日19时27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报警。接到指令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辽河二村事故现场展开侦查,经过现场勘察,为发现一辆货车与行人相撞后,该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现场被撞行人受伤严重。
通过现场勘查路面痕迹和散落的物品,民警初步认定肇事嫌疑车辆为大型货车。但事故发生地为农牧区,周边没有监控覆盖,事发时段为夜间没有目击证人。为尽快将肇事嫌疑人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面对极其不利的破案条件,办案民警调整思路,扩大调查范围,在调取辽河村周边“雪亮工程”国省道卡口公共视频后,终于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蒙G5号牌的蓝色重型仓栅式货车。
民警立即连夜追踪,于事发3小时内在科尔沁左翼中旗白兴吐镇将肇事车辆查获,并将肇事嫌疑人李某某抓捕归案,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出行一定要小心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查,切莫存在侥幸心理,一走了之,否则终会害人害己。 (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