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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08

给车牌戴口罩 驾驶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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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但是总有一些驾驶人为了躲避监控探头的抓拍,动歪脑筋想歪主意,在车辆号牌上做文章,最终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乌海市就有这样一名驾驶人,为了从禁行路段抄近道,竟然给自己的车牌戴上了口罩。

11月27日6时,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在南绕城路开展路检路查过程中,一辆重型货车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了下来,驾驶人跳下车就往车牌处跑,看到情况的执勤民警迅速跑了过去,这才发现原来车牌上套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塑料袋上还戴着一个蓝色医用口罩,原本七位号码的车牌只能看到一个“蒙”字。

看到交警到来后,这名驾驶人更加慌乱,手忙脚乱就是无法取下口罩。经过现场了解得知,因为南绕城路是禁行路段,驾驶人马某某为了节省运费这才抄近路行驶,可又担心被抓拍,这才想到了用塑料袋和口罩遮挡号牌的办法,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过核查,马某某除了遮挡号牌和闯禁行两项违法外,其驾驶的车辆也存在私改情节。国道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马某某三项违法行为处以记10分,罚款850元的处罚,责令其将私改部位恢复原状。

(曹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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