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与高军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已将其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高军。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与高军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高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高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高军
出让人: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
受让人:高军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