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复议申请人清水河县应急管理局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其对内蒙古天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清)应急罚[2020]综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01行审复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王丽娟:
本院受理上诉人马旭明与被上诉人王建军、原审第三人郭庆国、王丽娟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内25民终1003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