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材、刘雪、刘海军、秦其珍、刘浩、李莎: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忠材、刘雪、刘海军、秦其珍、刘浩、李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48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杨培光、王玲娥、王二才、郝玲珍、郝齐: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峰、杨培光、王玲娥、王二才、郝玲珍、郝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8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郝世清、程转玲: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程小琴、杨子兵、贾顺、郝世清、程转玲、田占成、李惠、李成刚、李玉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7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何翔云、刘宝金: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宝金、何翔云、何广才、仲凤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78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何翔云、刘宝金: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广才、仲凤莲、何翔云、刘宝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7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邱玉龙、王振花、王增俊: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为华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贺雷、仲家继、邱玉龙、王振花、田歩禄、王增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0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许龙、王朵、郭东、张东芳、张来有、王月英: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三森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许龙、王朵、郭东、张东芳、张来有、王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内0826民初344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李二凤: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段耀、马荣、井成、李二凤、刘利锋、郝娥、刘利兵、黄秋艳、刘长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826民初339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22)内0826民初339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刘伟、马艳、梁静、王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伟、马艳、梁静、王建忠、贾凤梅、刘生园、刘志林、仲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826民初340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22)内082民初340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刘伟、马艳、梁静、王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伟、马艳、梁静、王建忠、贾凤梅、刘生园、刘志林、仲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826民初340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22)内0826民初34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李鑫: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利恒诉被告李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李鑫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云凯懋: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洪波诉被告云凯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云凯懋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79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2)内0105民初79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陈春生:
本院受理原告崔云清与被告陈春生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陈春生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王小红、罗培:
本院受理原告李八喜与被告王小红、罗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王小红、罗培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王忠亮: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忠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王忠亮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王艳:
本院受理的原告贾立娟诉你、盛艳明及第三人许海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2022)内0521民初5415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贾立娟的诉讼请求:1.请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垫付款3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11月30日
马树、田杰、马早霞、马明、鄂尔多斯市赛瑞思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杨小民与鄂尔多斯市赛瑞思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杨小民申请将马树、田杰、马早霞、马明追加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诉讼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马树、田杰、马早霞、马明为杨小民与鄂尔多斯市赛瑞思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实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鄂尔多斯市赛瑞思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应赔偿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听证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5号审判庭听证审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高永飞、张晓丽: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高永飞、张晓丽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刘二亮: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刘二亮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郝世清、程转玲: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郝世清、程转玲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秦星、李燕: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秦星、李燕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贺月红、呼小敏、贺雨仙、敖特更其日格: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杨牡丹、高建其、张春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刘二亮:
本院受理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与刘恩东、王霞、王东、王俊娥、王四海、孙栓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
马玉梅、杨牡丹:
本院受理内蒙古为华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邓晓亮、邓有利、李果梅、李元明、杨继娥、邓有光、何仙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