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陈媛)为持续推进“蒙马奔腾·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作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告知书》,并随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进一步提升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
该告知书详细载明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以及追究拒执犯罪的路径,并告知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的,检察机关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本告知书送达后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或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据了解,该院规定自11月起,新收执行案件一律要将上述告知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以此进一步提升当事人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