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于今年4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过后,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原告离婚意愿坚定,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调解时了解到,双方并无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只是对共同财产分割有分歧,为防久调不决,当即转为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透露近日罹患原发性甲状腺癌,手术完成后仍需进一步治疗,此前原告并不知情。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5年,有感情基础,法官遂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日收到钱款,今后可更好地进行后续治疗。
该案调解结案,切实考虑了当事人的现实处境,将司法温情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孙丽丽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