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检警双方在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今年1月,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与牙克石市公安局及辖区内的10个森林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启用,实现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
针对牙克石市地区幅员辽阔、区域纵深的地域特色,该院制定了两种不同工作模式。根据牙克石市公安局案件量较大、管理较为集中的特色,该院采取员额检察官定期轮班常驻模式,每周四由一个员额办案组在牙克石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及时查阅了解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情况,对发现的侦查违法行为,及时通知办案人员,就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启动会商机制。
根据辖区内10个森林公安局管辖的案件类型主要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特点,由公益诉讼部门采取定期巡回检察模式,对发现的刑事案件监督线索及时反馈至刑检部门,刑检人员及时介入,共同研究探讨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提升刑事案件质效。
该院创建新型检警关系,协作配合初见成效。一是抓实侦查监督,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新质效。为了便于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牙克石市公安局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置办公场所,轮值检察官依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运用网上平台,通过线上查案、线下查卷、实地沟通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以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形式实施动态法律监督。严格按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意见》的要求,形成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重点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情形。在发现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违法等案件线索时,轮值检察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意见,达成共识,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此外,该院采取的措施还包括:强化提前介入,促进检警良性协作;巧用侦监平台,开展专项活动;强化数字赋能,实现办案零距离。
目前,该院对牙克石市公安局移送的全部刑事案件,均坚持线上运行的原则,实现信息共享最大化,打破“信息孤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 (曹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