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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6

无证销售假烟畏罪自首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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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凤通讯员李迎春)近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成功将一名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17年8月6日,经侦大队接到赤峰市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赵某某伙同柴某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桥北金融物流港好运来物流向外销售香烟900余条,并在红山区地税小区库房中储存尚未销售的香烟7000余条,涉案金额达29万余元。经赤峰市烟草专卖局鉴定,二人所销售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卷烟。

案发后,经侦大队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立案侦查,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和指导。通过长时间的艰苦摸排和分析研判,掌握了进货渠道和销售下家,专案组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实施收网行动。专案组民警根据前期掌握的大量线索,经过情报研判、跟踪与布控,于2018年4月,将赵某某抓获,并将柴某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2018年9月,在公安机关的严厉震慑下,在外漂泊了半年之久的柴某某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柴某某(男,36岁,山东省齐河县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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